学生在单位实习,属于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日期:2023-05-18     浏览:42     评论:0    
核心提示:《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平等的劳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双方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一方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今天匠培就来跟大家分享一些在约定劳务关系合同时的实操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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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分享

 

 

劳务关系合同约定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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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 约定形式 <<<<

2.可以口头约定,也可以书面约定。书面约定不是强制的约定形式。由于用工法律性质的多元化。建议用人单位与受雇人建立劳务关系时,采取书面化约定的形式。以规避不必要的隐患。

3. 退休人员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法释(2020)26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体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单位应当要求提交退休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法律资质证明。)

4. 兼职顾向 <<<<

明确约定不坐班的兼职形式。不受单位考勤纪律的约束。明确劳务任务内容和验收标准。

5. 学生实习 <<<<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当要求学生提交身份证和在校学习证明,原则仅限于全日制在读生学生。)

6. 临时雇佣 <<<<

明确劳务任务内容和验收标准,雇佣期限或任务完成期限,明确约定劳务费的标准以及劳务费的计算规则。明确不受考勤纪律的约束.不宜按月支付,特别是有底薪的劳务费结构形式。

7. 靠挂关系 <<<<

明确约定仅存在于靠挂关系,明确合同期限和被此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同期被此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明确期满的处理规则。

8. 休息休假 <<<<

明确约定按出勤日支付劳务报酬,约定休息休假的规则。

9. 安全约定 <<<<

应当明确约定劳务职责和安全规则,明确禁止性和警示性规定。

10. 伤害赔偿 <<<<

明确约定非因履行劳务任务直接导致伤害的,单位不承担责任。否则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1. 补偿约定 <<<<

劳务关系不适用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没有强制的解除合同补偿规定。

12. 解除约定 <<<<

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规则和不支付补偿金的条款。双方的定补偿支付事项的,应当履行的定。

13. 商保约定 <<<<

13.单位为受雇人购买商业保险的,应当明确约定,保险理赔费用代为单位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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