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已纳入国家《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到2020年末,绿色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增民用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可见,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住青全国政协委员刘同德建议,进一步加大力度发展绿色建筑。
建议中表明,传统建筑用能单一落后且耗能巨大,造成能源大量浪费,同时产生大量的燃烧废物和污染排放,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突出,因此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将逐步改变用能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绿色建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手段。目前大部分农民住房没有实施建筑节能措施,农民群众建筑品质普遍不高,用能支出大,因此在广大农村推进绿色建筑,将改善生活水平,提升住宅品质。此外,建筑业是全国支柱产业之一,发展绿色建筑有利于推动相关传统产业技术升级与产品更新换代,引领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产业发展,进而拉动有效投资,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以及建筑产业更高水平地发展。
为此,刘同德建议,启动国家推进绿色建筑发展立法工作,从法律法规层面保障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将发展绿色建筑列入全国“十三五”规划和重点工程,设立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实现由传统建造方式向满足绿色建造方式转变。同时,创建国家级绿色建筑产业园区,在每个省选择设立1―2个成立“国家级绿色低能耗建筑产业园区”,引进绿色低能耗建筑产业相关的人才、技术、资金等,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培育绿色建筑产品的生产制造和产业发展,促进城镇住宅产品的换代和转型升级,带动相关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