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东莞市政府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年起全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到2025年,东莞装配式建筑将占新建建筑面积的35%以上。到2017年末,东莞市将以商品住宅建设为重点、以财政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试点工作,且项目试点不少于2个。
《实施意见》规定,东莞市政府将在推广装配式建筑方面提供扶持政策。其中,在供地优先、方案择优等十大方面对企业和工地在推广装配式建筑上进行扶持鼓励。
目标: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比达35%
“装配式建筑是用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展装配式建筑,对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提高建筑产业科技含量和劳动生产率,保障质量和安全,培育新产业、新动能,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明确,东莞将大力发展新型建造方式,推广装配式建筑,至2020年末,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至2025年末,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政府投资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到2017年末,东莞市将以商品住宅建设为重点、以财政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装配式建筑项目试点工作,且项目试点不少于2个。
从2018年起,东莞市还将重点在以下项目中推广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含PPP项目)总规划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公共设施、轨道交通、等项目;非财政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中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含)以上、单体(地下室单独报建除外)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以上新建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
扶持:公共或公益性建筑应优先选择装配式建造方式
《实施意见》规定,对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生产基地用地,应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对于未列入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要求强制采用装配式建筑的商品房用地,在土地溢价率超过一定比例时,将应用装配式建筑纳入竞拍指标,由单一竞价转为竞配装配式建筑比例,优化土地供应。
此外,政府投资的公共或公益性建筑、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在工程各环节招标过程中应当优先选择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建设方案。鼓励社会投资项目选择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建设方案。
值得一提的是,满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商品房项目,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面积,但不超过装配式住宅±0.00以上地面计容建筑面积的3%。市国土资源局在核验土地时,对建筑面积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核验,对不计算建筑面积的预制外墙等,不计入出让合同约定总面积。换而言之,预制外墙或叠合外墙的预制部分不计入建筑面积,商品房项目的使用面积增加。
惠民:购买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可享信贷扶持
《实施意见》明确,经科技部门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符合装配式建筑标准的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研发和生产单位,税务部门将全面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据了解,市民在购买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在信贷方面也给予了扶持。《实施意见》明确,购买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信贷的额度、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优惠比例(标准)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相关新闻:东莞拥有40余家装配式建筑部件部品生产企业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已有现成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研发基地、生产基地,已有成熟的预制PC“两提两减”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和轻钢装配式结构体系,松山湖已建成万科住宅产业化基地,中堂镇正在筹建“东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科技产业园”,企石镇将建成1个预制PC构件生产基地和1个轻钢构件生产基地。此外,我市正在规划多个城市新区、轨道交通等项目,装配式建筑项目有保障,并且有发达的陆海运输通道,预制构配件可服务珠三角、港澳等其他城市装配式建筑需求。
数据显示,目前东莞市拥有装配式建筑结构部件、部品生产企业40余家,其中结构主体部件生产企业5家,年生产能力40万�O,年实际工程应用约10万�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