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南岭镇美丽集镇工程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2]33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南岭镇西溪村委会至南岭镇南岭村桥头街道进行提升整治,总长710米,项目总投资为749.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为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园林工程等;工程内容包括房前屋后整治、围墙矮墙立面改造、建筑立面改造提升;建设口袋公园、公共绿化带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建筑层数5~25 ,高度小于100米,单跨小于30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13682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根据《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榕建规〔2022〕5号,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0-25 09:00:00 至 2022-10-31 17:00:00 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jztb.fqggzy.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1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银行电子保函;③或电子保险保函;④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11-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zjztb.fqggzy.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清市南岭镇 , 邮编: 350313 电子邮件: 416418045@qq.com 电话: 17750225137 , 传 真: / 联系人: 小郑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赤星路96号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6895888 , 传 真: / 联系人: 汪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zjztb.fqggzy.com/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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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清市南岭镇美丽集镇工程 已由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融发改审批[2022]337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 对南岭镇西溪村委会至南岭镇南岭村桥头街道进行提升整治,总长710米,项目总投资为749.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为装饰工程、水电工程、园林工程等;工程内容包括房前屋后整治、围墙矮墙立面改造、建筑立面改造提升;建设口袋公园、公共绿化带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70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建筑层数5~25 ,高度小于100米,单跨小于30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613682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为牵头人, 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根据《关于优化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机制的工作意见(试行)》榕建规〔2022〕5号,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②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0-25 09:00:00 至
2022-10-31 17:00:00 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jztb.fqggzy.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1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银行电子保函;③或电子保险保函;④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11-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zjztb.fqggzy.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清市南岭镇人民政府 地址:
福清市南岭镇 , 邮编:
350313 电子邮件:
416418045@qq.com 电话:
17750225137 , 传 真:
/ 联系人:
小郑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赤星路96号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6895888 , 传 真:
/ 联系人:
汪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zjztb.fqggzy.com/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