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车站周边道路修复工程第4标段(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000102100398006
一、答疑纪要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无需提交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相关的资料,待中标后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招标人审核?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是否可不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中标后由中标人提供招标人审核?
答:本项目投标阶段无须提供《主要材料设备品牌明细表》。
本项目未提供计价软件版文件,请提供。
答:根据《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的规定“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提供工程造价电子文件格式仅限为XML和EXCEL两种。”。
二、补充通知
本项目招标文件《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序号15焊接钢管、镀锌钢管的参考品牌原为:“国泰源、中宇牌(福建)、辉源”。现修改为:“国泰源(天津)、中宇牌(福建)、辉源”。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纪要及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N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