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七中旧教学楼外墙及运动场地、排污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1     浏览: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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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七中旧教学楼外墙及运动场地、排污设施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22]6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控制价为583507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七中旧教学楼外墙及运动场地、排污设施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外墙装饰工程、运动场地工程以及排污设施改造工程三个部分。其中:(一)外墙装饰工程:拟对智华楼、智华艺术楼以及体育场主席台建筑的外立面进行整治,合计整治面积7415.23平方米。(二)运动场地建设工程:主要为新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及排球场。(三)排污设施工程:主要位于已建体育馆、学校生活区区域,拟通过敷设DN200-DN800HDPE双壁波纹管合计约634米,DN100镀锌钢管50m,并配套20T玻璃钢化粪池1座,9T玻璃刚化粪池10座,检查井33座以及潜污泵2台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依据《关于印发 (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83507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7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本项目运动场地建设工程、排污设施工程先行施工;外墙装饰工程于2023年7月开始施工,2023年8月30日竣工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 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及“闽建筑〔2019 〕22号”文件规定,分别取消了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招标公告第 3.4条款的内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29 09:00:00    2022-10-10 17:00:00   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10-19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10-19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cl.fuebid.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8928781  , 传 真:   /   联系人:   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尚文路与望龙二路交叉口富力中心B3座2719号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3766965  , 传 真:   /   联系人:   郭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cl.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3号楼   联系电话:   0591-2880277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乐七中旧教学楼外墙及运动场地、排污设施工程(施工)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22]64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控制价为583507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长乐七中旧教学楼外墙及运动场地、排污设施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外墙装饰工程、运动场地工程以及排污设施改造工程三个部分。其中:(一)外墙装饰工程:拟对智华楼、智华艺术楼以及体育场主席台建筑的外立面进行整治,合计整治面积7415.23平方米。(二)运动场地建设工程:主要为新建篮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及排球场。(三)排污设施工程:主要位于已建体育馆、学校生活区区域,拟通过敷设DN200-DN800HDPE双壁波纹管合计约634米,DN100镀锌钢管50m,并配套20T玻璃钢化粪池1座,9T玻璃刚化粪池10座,检查井33座以及潜污泵2台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3000-30000平方米,依据《关于印发 (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5835072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70  , 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本项目运动场地建设工程、排污设施工程先行施工;外墙装饰工程于2023年7月开始施工,2023年8月30日竣工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投标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②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 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及“闽建筑〔2019 〕22号”文件规定,分别取消了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招标公告第 3.4条款的内容修改为: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29 09:00:00    2022-10-10 17:00:00   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2-10-19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 2 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10-19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cl.fuebid.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长乐第七中学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8928781  , 传 真:   /   联系人:   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尚文路与望龙二路交叉口富力中心B3座2719号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3766965  , 传 真:   /   联系人:   郭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cl.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3号楼   联系电话:   0591-2880277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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