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长青镇重点村提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5-19     浏览:103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长青镇重点村提升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一、招标条件
本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长青镇重点村提升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 ,招标人为 宝鸡市凤翔区雍泰瑞丰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文体广场改造、二电厂进厂道路改造、进厂路北尽头生态停车场、镇区公共卫生间及垃圾收集、镇政府门前花灯更换及宝凤路沿线美化提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长青镇重点村提升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注:未曾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注册联系人:孙阳 手机:13522553206)。
(宝鸡市凤翔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长青镇重点村提升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年检合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交纳近一年社保证明材料,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
3.4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成立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及开户银行许可证);
3.5 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明;
3.6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存的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提供近三年(2020年01月至今)类似业绩,业绩不得重复使用且业绩真实有效,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
3.8 书面声明:投标人近三年承包过类似工程施工且无重大质量事故,且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9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及“信用中国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与,且提供带水印的信用报告(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10投标期间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从 2023 年 05 月1 09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5月 2 17 时 00 分**招标文件工本费及图纸售价1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3年06月1 09 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孙阳
电话:010-56240287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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