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补充公告
广汽番禺汽车城物流中心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1926)招标公告于2023年4月2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的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一、招标公告部分:
无
二、招标文件部分:
条款 | 原文 | 现文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 | 最高投标限价:439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万元(单价:100元/米,暂定总米数1900米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80万元,BIM技术应用费高投标限价为40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最高投标限价:439万元(其中: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万元(单价:100元/米,暂定总米数1900米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80万元,BIM技术应用费最高投标限价为40万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以上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投标人须知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三)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四)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五)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六)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八)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九)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十)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区域范围不包括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一)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二)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三)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起计算。) |